
2月14日,中山印发了关于《中山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》的通知。春节期间,往往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。根据规定配资炒股股,哪些地点、哪些时间段可以燃放烟花爆竹?南方+记者进行了整理。
哪些区域禁放、哪些区域限放?
根据规定,中山市火炬开发区、石岐街道、东区街道、西区街道、南区街道、五桂山街道、港口镇、翠亨新区马鞍岛片区为禁放区域;其他镇街及翠亨新区除马鞍岛以外的其他区域为限放区域。
限放区域内农村地区在允许燃放时间外,因婚丧嫁娶和庙会等活动确需燃放爆竹的,燃放人应当在燃放前到所在地村(居)委会进行登记,登记内容包括燃放时间、种类、数量等,并做好安全防护和燃放残留物清理工作。
全市公墓园区为可燃放区域,民政部门负责本市公墓园区燃放爆竹的安全指导,公墓园区应当划定爆竹集中燃放点、确定燃放时间,组织引导祭扫者集中、安全燃放爆竹,禁止在公墓园区内非指定地点燃放。
限放区域允许燃放时间段
限放区域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品种为:安全系数高、环境影响小的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。
限放区域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(一)农历除夕、正月初一至初七;(二)元宵节当日、清明节假期、端午节当日、中秋节当日、重阳节当日、冬至当日(以上节日每日上午九时至二十时)。
哪些地点禁止燃放?
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:
(一)文物保护单位;
(二)车站、城市轨道站等交通枢纽以及轨道线路安全保护区;
(三)易燃易爆物品生产、储存单位及重要军事设施等重点消防单位;
(四)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;
(五)医疗机构、幼儿园、中小学校、敬(养)老院;
(六)山林、苗圃等重点防火区;
(七)楼层住宅范围内(包括房屋走廊、楼道、屋顶、阳台、窗口)、立交桥、过街天桥、地下通道及地下空间;
(八)住宅小区、出租房及停放车辆多、燃放空间狭小等消防救援难度大的住宅密集区;
(九)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;
(十)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具有火灾、爆炸危险的场所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。
禁止在烟花爆竹零售场所外30米范围内燃放爆竹等地面类产品、80米范围内燃放组合烟花等升空类产品;
以上规定的禁止燃放地点,其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(单位)应当在出入口或者显著位置设置禁止燃放标志,明确具体范围并负责管护。
规定指出,燃放烟花爆竹遵循尊重传统、安全文明原则,鼓励市民少放、不放,倡导市民使用电子鞭炮、礼花筒等安全、环保的替代性产品。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。
违反规定的,由各职能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。非法生产、经营、运输、燃放烟花爆竹,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对于在燃放烟花爆竹后未及时对燃烧残留物进行清理,引发火灾或其他安全事故的,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法律责任及造成的经济损失。
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,有效期5年。
采写:南方+记者 苏芷妍配资炒股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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